名士达家具漆——品质升级无止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木工装备 > 涂料新闻 > 环保税真的是涂料业“不可承受之重”?

环保税真的是涂料业“不可承受之重”?

浏览次数:4438     发布时间: 2017-12-18 16:59     作者:木友网     来源: 木友网
【木友网】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各地均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各地均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


《环境保护税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16年12月2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便获得表决通过,并确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如今各地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表明《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就在眼前。

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据统计,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而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京津冀和周边省份则普遍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

显而易见,各地环保税征收额度的制定与当地环境保护的形势成正比——环境污染形势越严峻,征收的环保税将越高。其中,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上限执行。

环保税的征收已经箭在弦上,且不可逆转。当我们把眼光回到涂料行业身上,也不难发现,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各种有关环保税可能给行业及企业乃至消费者带来的影响的解读早已是“漫天飞舞”,而且这些解读文章的标题往往被冠以“重磅”“恐怖”“不得不知”等诱导标签,渲染出一种紧迫氛围,让已经深受原材料成本上涨之苦的涂料行业更感压力。

但是,环保税真的就是敲响涂料业大门的“狼”吗?

诚然,环保税的正式征收必然加大涂料行业的压力,但是它并不像之前涂料消费税那样猝然而至,而是给出了一定的缓冲时间;更何况,在原有排污费征收的基础上,环保税的出台事实上是对排污费的替代,因此哪怕在征收额度和力度上的增加,也能够通过排污费的废除使得这层压力得到缓解。

更何况,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之严峻,也已经到了不容半点马虎的时候。报道指出,作为一项更加规范、稳定和具有强制性的措施,开征环保税将向企业释放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明确信号。涂料行业被认为是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大户之一,承受一定的减排压力也理所应当。

对此,报道认为,“相关企业不仅密切关注,而且已经开始积极采取减排措施,着力降低税收成本。”对于涂料企业而言,改进生产工艺,研发环保产品,确立环保化的发展方向就是一条减排降税的有力路径。我们很欣喜地看到,绝大多数涂料企业在近几年都在积极探索环保转型道路,并取得斐然成绩,成为涂料企业开展环保化转型的典范。

因此,在环保税即将开征的今天,也只有那些不思进取、寄希望于环保政策落实力度弱化,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躲避环保执法的企业,才会真正担心环保税这匹“狼”的到来,而在它尚未到来之前惶惶不可终日。

如此看来,与其一味渲染环保税等环保政策的影响与所带来的压力,不如想想如何引导涂料企业加快环保化转型的速度,深化企业对于环保大趋势的认识,并让社会注意到涂料行业对于国家环保事业所做出的种种贡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带给企业继续坚持环保化道路一点鼓励、一份信心,才能够帮助企业和行业真正化解政策带来的重重压力。

木友网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油友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欢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并注明来源“木友网”。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解决,联系方式:18611402939李经理。